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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服务业优先发展新思路

2001-01-04 来源:光明日报 张湘赣 我有话说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日益临近,我国服务贸易业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如何发展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是21世纪初经济发展过程中应予很好解决的问题。因此,在制定“十五”计划时,可以考虑将经济结构调整作为重点,确立服务业优先发展的新思路。

服务业的发展将极大增加就业机会,有效减少就业压力。研究表明,在工业化过程中,随着人均GDP的不断提高,服务业相对制造业来说,其就业弹性系数不仅大于1,而且呈现连续递增的发展趋势。从世界各国实践来看,服务业呈现加速发展趋势。但我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只有32.8%(1999年),总体上发展十分缓慢。发展服务业具有极大的积极意义。为此,可考虑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速城市化进程。在发达国家城市化率达到50%的情况下,目前我国城市化率只有约30%左右,过低的城市化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了服务业的发展。一个城市的建设,需要进行包括市政工程、交通、邮政、电信、园林绿化、城市给排水以及相关教育、文化、娱乐等设施建设,这些基础性建设项目是发展服务业的重要前提。为加速城市化进程,我国可以明确提出“大、中、小城市共同发展”的城市化发展目标,力争在一个较短时间内将我国城市化水平提到更高水平,以有效推动服务产业的进步。

二、打破服务业中的垄断行为。对其中属于自然垄断性行业可以区分强自然垄断或弱自然垄断性行业,分别采取完全管制、放松管制以及取消管制等措施。同时放宽金融、保险、电信、信息业以及相关的交通、电力、城市供水等行业进入“门槛”,允许更多的企业进入这些领域,提高市场竞争强度。以提高服务产品质量、降低价格,增强服务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服务业。按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外国资本将被允许进入开放了的服务业。在对外开放的同时,应扩大对内开放的力度,允许国内的民营资本首先进入这些行业,创造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提高国内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推动国民经济发展。

四、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服务业的发展受客观条件以及人文环境影响较大,应避免过多行政干预,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制订并完善相关法规,以法制化手段解决服务业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问题,减少服务业发展的外部干扰。

五、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政府应集中力量搞好基础建设,包括道路、桥梁、机场、水(电网)以及教育、文化和卫生等设施建设;不再投资竞争性领域;并应将国有经济有计划有步骤地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结构调整,为服务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系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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